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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校长国培计划”—2015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5年06月19日 00:00    点击:

校国培办〔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教育部小学校长培训中心、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筹):

为切实提高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校长国培计划”—2015年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2号)的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校长国培计划”—2015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组织2000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300名,小学、初中校长各850名)参加国家级培训,提高农村校长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农村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二、培训对象

边远贫困地区(指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乡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幼儿园正职校(园)长;办学思想端正,工作进取心强;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较强的管理能力;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培训学习活动;未参加过2013年、2014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

三、培训内容

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针对农村学校校长的实际需求,设计安排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课程内容要帮助农村学校校长开阔教育视野,更新办学理念,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提升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和《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要把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师德教育有机结合结来,推动广大校长依法治教和以德施教相统一。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返岗实践和专家指导”等有效方式,针对农村中小学校长实际需求进行培训。集中培训阶段共25天,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影子培训等环节,帮助农村学校校长学习借鉴优秀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经验,掌握诊断学校发展问题、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的基本方法。网络研修、返岗实践和专家指导阶段共50天,提供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研修平台供培训机构和参训学员选用。返岗实践期间农村学校校长要在培训专家的指导下,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学校改进行动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实行培训项目招投标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具有承担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项目或3年以上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省级以上专职校长培训机构、师范大学、中小学校,参与竞标。参与竞标机构需具有一批优质的影子培训基地学校。

(二)组建专兼结合的培训者队伍。各培训机构要组建高水平的专兼职培训者队伍,可从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专家库中选聘专家,其中优秀一线校长和教育管理干部所占比例应不少于50%。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由首席专家主持培训课程设计、资源开发和培训教学等。

(三)参训校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选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gpjh.enaea.com/),为参训校长提供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的机会。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参训校长通过选学服务平台,自主选择培训机构。

(四)严格项目评估监管。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采取适当方式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教学安排、管理服务、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公布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拨培训经费和调整下年度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安排

(一)项目申报与学员选派。各参与竞标机构按照申报学段,填写并上交申报材料;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选派参训学员。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评审,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三)自选培训机构。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员通过选学服务平台选择培训机构。

(四)开班准备。各培训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培训方案,制定开班计划,发放学员报到通知书。

(五)培训实施(20156月—11月期间)。各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为期25天的集中培训,并于集中培训结束后开展为期50天的返岗实践。

(六)绩效考评(201512月)。项目办对各培训机构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办负责工程实施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员组织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做好培训机构推荐和遴选工作。2015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共40个培训项目,每项目50名学员,其中小学校长和初中校长各17个项目,幼儿园园长6个项目。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培训机构推荐标准(见附件1),推荐2所符合条件的省级专职校长(园长)培训机构或师范大学、中小学校参与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竞标,部属师范大学及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筹)可直接参与竞标。参与竞标机构要认真填写《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稿与电子稿报送至项目办。

(三)做好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培训对象的条件要求和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3),采取校长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参训学员。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的均衡,扩大项目覆盖范围,确保边远贫困地区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派1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参训。2015年4月20日前,将《2015年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稿与电子稿报送至项目办。项目办将对报送的参训学员名单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训资格。

(四)严格经费管理。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50元,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从项目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等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资金预决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食宿安排厉行勤俭节约,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

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毅、柏丹;联系电话:010-69249610,010-69248888-3688;电子邮箱:xzgpgc@naea.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邮编:102627。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代章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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