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文件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5年09月07日 00:00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总体部署,为做好乡村教师培训工作,现就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继续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方式,对中西部地区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继续实施“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加强培训团队建设,探索培训新模式,为各地开展乡村教师培训培养“种子”、打造“模子”、探索“路子”。

推进“国培计划”改革创新。改进培训内容,贴近一线乡村教师实际需求;创新培训模式,推行集中面授、网络跟进研修与课堂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打造“干得好、用得上”的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建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优化项目管理,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优质资源,实施协同申报,探索教师培训选学和学分管理,形成乡村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统筹规划,分步推进乡村教师培训

各地要按照“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分类研制乡村中小学教师和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规划,分批遴选项目区县,分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对本地区乡村教师队伍现状进行全面细致调研,深入乡村学校,找准教师发展短板,摸清培训需求,分类细化设计培训项目,确保培训针对性。

(二)实施协同申报,择优遴选乡村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培训重心下移到乡村教师的实际需要,推进高等学校、具备资质的公办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项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竞争择优遴选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改革完善项目招投标机制,将周期招标与年度报审相结合,对绩效考评优良的单位实行2-3年周期招标制,同时实施年度末位淘汰,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少于20%。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实行政府采购。高等学校须整合校内培训资源,并建立与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优质中小学幼儿园的合作机制。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应实现教师培训、教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培训机构要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4。

(三)改进培训内容,贴近乡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

依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信息技术应用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实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专题课程与微课程的有机结合,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实践性课程以改进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为出发点,主要采取实地观摩、跟岗实践、课例研磨、同课异构、情景体验、技能训练和行动研究等形式,注重典型案例应用,强化教师实践参与,帮助教师解决问题、提升技能。采取政府购买、组织开发和征集遴选等方式,以网络课程建设和加工培训生成性课程为重点,形成一批满足乡村教师实际需求的优质培训资源。

(四)推行混合式培训,促进乡村教师学用结合

有效利用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切实推行集中面授、网络研修和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促进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提升。将网络研修社区作为培训机构项目申报的必备条件。集中面授重在问题诊断、专家引领、案例示范和实践体验,帮助教师确立发展目标,掌握方法策略,明晰发展路径,形成提升方案。网络研修要利用“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网络研修体系,建立教师学习共同体,通过专家跟进指导、同伴交流、即时反馈和成果分享,促进教师常态化学习。现场实践要结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通过线下的有组织学习和自主学习,实践所学内容,形成研修成果,加深专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教学经验。

(五)打造本土化团队,服务乡村教师区域与校本研修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家与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比不低于1:500建立省级教师培训专家团队,主要承担乡村教师培训的项目设计、课程研制、资源开发、巡回指导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6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县级教师培训团队,重点遴选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主要承担网络研修、送教下乡和校本研修的组织实施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省级培训专家团队和县级教师培训团队的管理机制,统一认定,强化激励,细化考核,动态调整。“示范性项目”重点开展省级培训专家团队专项培训,“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置换脱产研修重点培训县级教师培训团队成员。

(六)优化项目管理,建立乡村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

有效利用高等学校优质资源,充分整合县域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分学科(领域)成立教师工作坊,形成区域与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推行教师培训选学,采取教师自主选学与培训团队指导选学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教师有效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培训课程等,原则上选学人数不少于年度培训人数的1/2。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并完善学分认定登记制度,激发教师参训动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科建设,进行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课程衔接、学分互认试点,推进培养培训一体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市、县、校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四级项目管理体系。进一步下移管理重心,建立完善“协同立项、分工负责、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培训院校(机构)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管理,整合优质资源,确保培训质量与水平。项目区县要切实承担起项目管理与落地的责任,充分整合教师培训、教研和电教等部门的资源,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落实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的校本研修第一责任人制度,有力支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

(二)健全监管评估体系

国家完善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制定乡村教师培训指南,通过大数据评估、参训学员网络匿名评估、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地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管评估。各地要依据相关标准,细化培训方案评审,做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依托现有资源,建立项目实施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监控培训过程,有效开展培训绩效评估。重点采取专家抽查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参训学员应用实效进行评估。加强对培训机构与项目区县的专项督导。建立培训绩效公开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区县和培训机构遴选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经费使用管理

各地要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配置、规范使用项目经费。中央财政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培训食宿安排要厉行勤俭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使用培训经费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完善项目预决算,严格经费报销,确保专款专用。各地要落实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 “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2.“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

教育部 财政部

2015年8月25日

附件1:“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示范性项目”以乡村教师省级培训团队打造、创新完善乡村教师培训模式为重点,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训,着力推进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加强优质资源开发建设,示范带动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为“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培养“种子”、打造“模子”、探索“路子”。

二、项目设置

(一)培训团队专项研修

主要面向省级乡村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成员,包括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者、担任兼职培训者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专职培训者培训重在提升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方案设计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和绩效评估能力等。兼职培训者培训重在提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活动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和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等。通过专项培训,为各地建立省级乡村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奠定坚实基础。

(二)乡村教师网络研修创新项目

在各省份遴选项目区县,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推动专家指导校本研修,建立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示范带动各地开展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依托教师工作坊,将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培养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引领区县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工作坊研修,打造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师学习共同体,促进教师常态化研修。

(三)乡村名师高端研修

主要面向特级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以任务驱动为主线,通过诊断测评、行动研究、总结提升和成果推广等环节,开展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帮助优秀教师提炼教学经验,塑造教学风格,凝练教育思想,生成标志性成果,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和培训本地骨干教师的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和培训专家。

(四)紧缺领域乡村教师培训

主要面向体育美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薄弱学科和紧缺领域的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示范引领各地加强紧缺领域教师队伍建设。

(五)乡村骨干校园长培训

主要面向边远贫困地区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幼儿园骨干园长和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等,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培训,帮助校园长更新办学理念,提高治校能力,为各地培养一批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

(六)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建设

推动培训机构依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加工培训生成性课程,重点建设网络课程、微课程和案例资源,建立优质资源库,缓解优质资源短缺状况,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建立“开发试用、择优加工、推广应用”的工作机制,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三、组织管理

(一)加强统筹指导

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示范性项目”与各地培训工作的衔接机制,推动各地合理规划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专家指导机制,分项目组建研究指导团队,跟踪项目立项、实施和总结全过程,提炼经验,梳理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二)推进协同创新

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培训机构与地方“联合立项、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立项阶段和组织实施过程的参与,确保项目落地。建立培训机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同学科(领域)的培训机构进行协作,重点开展培训方案合作设计、课程共建共享、成果分享交流和专家跨校指导等工作。

(三)优化学员选派管理

细化参训学员选派工作,各省份按照“学员申请、单位推荐、省级审核、网络公示”等程序,遴选符合条件的学员参训。根据项目周期规划,分项目建立参训学员备选库,确保学员提前准备、按时参训。项目办要利用项目管理系统,完善参训学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有效记录学员学习过程及参训成效,并反馈至选派单位,激发学员参训动力。

(四)做好成果推广

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培训成果推广,依托主流媒体,积极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有效展示好学员、好教师、好模式和好成果。项目办要利用项目管理系统,汇集各地工作动态、创新做法和媒体报道等内容,推广各地成果。

附件2:“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中央继续支持中西部省份组织实施“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按年度分批遴选项目区县,对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2-3年的周期性支持,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

实施置换脱产研修,建立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实施送教下乡培训和教师网络研修,建立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形成区域与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实施短期集中培训,重点支持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特岗教师”、乡村幼儿园教师和乡村校园长培训。

二、主要项目

(一)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

各省份遴选高等学校、国培远程培训机构、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承担,组织高年级师范生顶岗支教,置换出拟承担送教下乡和网络研修培训任务的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教研员,进行为期4-6个月的脱产研修,可跨年度分段实施。培训主要包括院校集中研修、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幼儿园“影子教师”跟岗实践、返岗培训实践和总结提升等四个环节,跟岗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3。培训机构须建立工作坊,将网络研修贯穿始终。通过研修,全面提升骨干教师教研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能力,打造一支“干得好、用得上”的县级教师培训团队。

(二)送教下乡培训

省级统筹,项目区县组织,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协同承担,以本地教师培训团队为主体,整合全省(区、市)专家资源,分学科组建送培团队,开展送教下乡培训。将送教下乡与校本研修指导并重,以任务驱动为主线,按年度分阶段实施主题式培训,应包括诊断示范、研课磨课、成果展示、总结提升等阶段,切实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原则上同一乡镇同一学科每年送培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天。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要将送培课程及生成性成果进行再加工,形成培训资源包,支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本研修。

(三)乡村教师网络研修

各省份遴选具备国培远程培训资质的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专业机构承担网络研修任务,组织做好任务承担机构与项目区县的对接,每县对接1家机构,支持双方协同开展2-3年周期性培训。培训机构会同项目区县建立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形成“个人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网络研修体系,开展基于网络的区域与校本常态化研修。各省份安排乡村教师网络研修项目50%左右的经费,用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网络研修包括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和教师工作坊研修两类培训,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重在建立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对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开展不少于120学时的专项培训,第一年应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工作坊研修重在利用工作坊,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跨年度递进式培训,分学科(领域)建立骨干引领全员的常态化学习机制。要统筹设计两级培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工作坊研修方式,为区县培养工作坊主持人;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15天(分2-3次进行),网络研修不少于60学时,可纳入乡村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实施。项目区县依托工作坊主持人,组建教师工作坊,遴选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进行研修,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每坊学员原则上不少于50人,集中面授每年不少于4天(建议分2次进行),网络研修每年不少于80学时。

(四)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

各省份分批组织本地区教学点教师到一线或东部中心城市高等学校、村小教师到本省份省会(首府)或东部中心城市高等学校,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集中培训,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题讲座、案例研讨与名校观摩等方式,帮助教师开阔视野、更新理念、提升能力。组织“特岗教师”到城市优质中小学校进行为期15天左右的跟岗实践研修,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乡村学校足球教师培训。

各省份遴选高等学校和城市优质幼儿园,采取集中培训和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面向乡村新建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园转岗教师,开展为期15天左右的专项培训,其中跟岗实践不少于10天。通过培训,提升乡村幼儿园教师保教能力,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五)乡村校园长培训

各省份遴选高等学校和城市优质中小学幼儿园,采取集中培训、跟岗实践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进行为期15天左右的专项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教师发展政策、校本研修设计与实施、乡村教师发展支持策略与方法等,提升校园长专业能力。

三、组织管理

(一)加强项目统筹管理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评估验收等工作。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组织管理,根据中央总体要求,分别制订年度乡村中小学教师和乡村幼儿园教师培训实施方案,报教育部、财政部评审后组织实施。要重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区县与培训机构遴选、项目实施过程监控和培训绩效考核评估等工作;推进项目规范化与科学化管理,以落实项目区县管理责任和推动各方协同为重点,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专家全程指导机制,进行项目设计,跟踪项目实施,强化项目指导,做好项目评价;全面推进项目信息化与精细化管理,依托专门机构做好项目协调管理的具体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做好项目区县遴选与评估

各省份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材料评审和专家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区县,进行2-3年的周期性支持。申报县(区、市)应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实现教师培训、教研和电教等部门整合,县本级财政足额落实培训专项经费,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5%列支培训经费。制订评估标准,切实做好对项目区县培训工作的考核评估,重点评估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本地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区域与校本研修运行机制建设等工作,综合工作成效,实行年度末位淘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三)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各省份要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学员选派与管理、培训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落实学分认定登记制度,建立参训学员电子档案,有效记录学员学习过程及参训成效,激发学员参训动力。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与项目区县、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幼儿园对接,实现信息便捷有效查询。

(四)强化成果推广

各省份要认真做好项目成果的推广工作,依托主流媒体,积极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展示项目实施成效及各地涌现的好学员、好教师和好做法,并及时整理加工为培训课程资源。采取现场展示、定期交流等方式,有效推广模式创新、体系建设和机制完善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关闭